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设立资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资阳市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方案,调整设立资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安委),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分析研判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县(区)和市级有关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定,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组成人员主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主任: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市委常委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委员:市委、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市民宗局、市供销社主要负责同志。三、运行机制(一)资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市食安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市食安委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担任委员,报市食安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二)市食安委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专题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1月11日相关附件2024-11-13-10-55-58-2483.doc2024-11-13-10-55-59-34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