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水利局:当前,全市农村供水和灌区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改造加快推进,工程总体规模大、建设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叠加主汛期,安全风险高。为切实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服务水利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要求,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办农水〔2024〕211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4〕975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农村供水工程事关群众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灌区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主阵地,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灌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区(市、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水利部、水利厅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精干力量,以县域为单元,以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工程为对象,结合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明确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逐一开展全覆盖排查。要找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守牢安全底线。二、排查内容各区(市、县)要强化农村供水、灌区工程建设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以县域为单位,以在建或已建但尚未竣工验收的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为对象,全面开展建设质量管理问题排查。(一)项目法人。重点排查项目法人组建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规定(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资金拨付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工程建设进度是否达到中省有关要求;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或申请验收等。(二)设计单位。是否按规范编制设计方案;做深做实现场踏勘工作,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设计变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等。(三)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图施工;是否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或转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业务;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施工;是否做好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是否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具备相应资质等。(四)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监理;是否按要求组建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是否满足资格、专业、数量配置要求,是否对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归档文件等审查到位;是否对原材料、设备材料进场、隐蔽工程等重要施工节点加强质量监督;是否按要求向项目法人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等。三、进度安排(一)县级自查。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16日前,各区(市、县)要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对区域内所有在建或已建但尚未竣工验收的农村供水和灌区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形成排查整改情况报告(见附件1)和问题排查台账(见附件2),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上报市水利局(农村供水工程报供水中心联系人,灌区工程报水电中心联系人)。问题台账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二)市级抽查。市水利局将于2024年9月26日前,对各区(市、县)进行抽查核查,掌握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排查推进过程中的困难,收集汇总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并及时调度问题整改进度。四、工作要求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落实行业部门职能职责,做好排查工作组织领导。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做好汇报,成立专班,落实专人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错不漏,整改务实扎实。联系人:水电中心万超(灌区工程),电话:17808278877,邮箱:1614301881@qq.com;供水中心罗义峰(农村供水工程),电话:13198293959,邮箱:lyf00544@qq.com。德阳市水利局2024年8月14日